活動標題
- 國新辦就四中全會《決定》重大意義和司法領域舉措舉行發布會
活動描述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于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介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大意義和司法領域的重大舉措,并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主持人 胡凱紅 :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的新聞發布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了幫大家更好地了解這方面的情況,今天我們非常高興地請來了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先生,請他向大家介紹《決定》的有關內容,并圍繞司法體制改革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下面先請姜偉先生作介紹。
2014-10-30 09:38:18
- 姜偉:
女士們、先生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非常感謝社會各界、特別是新聞界的朋友們長期以來對中國法治建設和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根據安排,我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內容向大家作一些介紹。
2014-10-30 09:50:24
- 姜偉: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形成了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凝聚了全黨智慧,體現了人民意愿,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
從《決定》整體內容來說,共分三大板塊。導語和第一部分構成第一板塊,屬于總論。第一部分旗幟鮮明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闡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
2014-10-30 09:51:42
- 姜偉: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構成第二板塊,從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發,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行論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講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第三部分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第四部分講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五部分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2014-10-30 09:52:26
- 姜偉: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結束語構成第三板塊。第六部分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第七部分講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結束語號召全黨全國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斗。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次全會《決定》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的基礎上對深化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主要集中在第四部分。此外,在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也有部分舉措與司法工作有關。
2014-10-30 09:52:48
- 姜偉:
在《決定》的第四部分“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提出六個方面的改革要求。
一是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主要有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尊重法院裁判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等舉措。
2014-10-30 09:53:03
- 姜偉:
二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主要有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等舉措。
2014-10-30 09:53:37
- 姜偉:
三是推進嚴格司法。主要有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等舉措。
四是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主要有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等舉措。
五是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主要有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等舉措。
六是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主要有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建立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制度等舉措。
2014-10-30 09:54:22
- 姜偉:
《決定》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
第六部分提出,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
司法體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對于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依法治國總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2014-10-30 09:55:34
- 姜偉:
我認為,四中全會《決定》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有幾個特點:
第一,注重改革的全面性,體現需求導向。隨著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全面規劃,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決定》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充分反映了社會對司法公正的需求、對深化改革的期待。
第二,注重改革的針對性,體現問題導向。目前,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是司法不規范、不公正、不廉潔的問題。《決定》提出的改革部署,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在不斷解決問題中深化改革,健全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2014-10-30 09:56:29
- 姜偉:
第三,注重改革的可行性,體現務實導向。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先易后難,有序推進。對看準了的改革,要從容易形成共識的事項做起、從有條件改革的事項做起,爭取早日取得成效,讓人民群眾共享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下面,我愿意就司法體制改革方面的問題與大家交流并回答各位的提問。謝謝!
2014-10-30 09:57:35
- 主持人 胡凱紅:
開始提問,提問之前請通報一下你所在的新聞機構。
2014-10-30 09:58:22
- 央視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十八屆四中全會這份決定中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這是基于什么考慮?第二個問題,這個《決定》我們也注意到提出領導干部鑒于司法將被追責,我們知道這方面之前也有過類似的規定和要求,這次重新提出來有什么新的內容?
2014-10-30 09:58:42
- 姜偉:
法治作為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的基本精神對于各國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法治建設固然有其客觀規律,但是也要與本國的實際相結合。
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從各國的法治現狀看,具體國情的復雜性決定了法治模式的多樣性。我們注意到,主要發達國家在政體形式、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方面,也不盡相同。世界上并沒有普世的法治模式,也沒有最好的法治模式,只有最適合本國國情的法治模式。
2014-10-30 09:59:43
- 姜偉:
中國經過65年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法治建設成就。這些成就集中體現在我們探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符合中國國情,具有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為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走這條道路,我們堅定不移、充滿信心。目前,世界已經認可經濟發展的中國模式,我們相信,世界也會認可法治建設的中國模式。
2014-10-30 10:01:52
- 姜偉:
關于您提到的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插手具體案件將要追責的制度,這次《決定》做了明確的要求。《決定》要求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主要有三個措施,第一是全程留痕,就是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要記錄在案。第二要公開通報,領導干部插手司法活動情節惡劣的要公開通報。第三如果干預個案,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追責責任。謝謝。
2014-10-30 10:02:03
- 路透社記者:
四中全會為什么沒有提到周永康的案子,共產黨對他的調查最近有什么進展?共產黨什么時候會公布他的案子進展?謝謝。
2014-10-30 10:04:24
- 姜偉:
關于周永康案件的查辦,體現了我們黨中央堅決懲治腐敗的態度和決心,至于周永康案件的情況和查辦的進展,我不了解這方面的情況,無法回應你的問題。謝謝。
2014-10-30 10:05:04
-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
想請您介紹一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本內涵是什么?該怎么理解它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之間的關系?
2014-10-30 10:05:52
- 姜偉:
《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其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依法治國”的主要標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依法治國”的結果形態。
2014-10-30 10:06:47
- 姜偉:
作為目標的描述,法治國家比較抽象,而法治體系比較具體。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立體的、動態的、有機的完整體系,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體現了法治的整體要求,通過“五大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建設,使依法治國的總目標讓全黨全國人民“看得見”、“可操作”、“能感受”、“易評價”,可以成為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作用。
2014-10-30 10:07:05
- 姜偉:
總目標是我們黨在法治建設認識上的理論創新,是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設計,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的實踐要求。
2014-10-30 10:07:21
- 香港文匯報記者:
有一個問題,在法律領域有學者提出來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而這次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專門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這兩者之間有什么樣的關系?謝謝。
2014-10-30 10:07:30
- 姜偉:
法律職業共同體由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構成,具有相同的知識結構、法治信仰、資格要求和職業倫理,因此稱之為“共同體”。
“法律職業共同體”一般以司法職業為基礎,《決定》并未使用這一概念,而是提出涵蓋范圍更廣的概念,即法治專門隊伍,涵蓋了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法學教育等法律行業和領域。
2014-10-30 10:10:00
- 姜偉:
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的正規化、專門化、職業化,《決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一是健全國家統一法律執業資格考試制度。二是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三是探索建立法律職業從業者之間良性互動和開放的人才吸納機制,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四是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交流渠道。五是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2014-10-30 10:10:16
- 香港大公報記者:
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這和司法獨立有何區別?
2014-10-30 10:10:31
- 姜偉:
“司法獨立”的概念是根據一些國家三權分立的政體提出來的。我們國家實行的是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不僅是立法機關,而且是權力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其負責,并受其監督。
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講,我們提出“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與“三權分立”政體下的“司法獨立”是兩回事。
我國高度重視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都對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作出具體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和改革要求。
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這是對“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最好的闡釋。
2014-10-30 10:12:52
- 法治晚報記者:
在現在的司法領域,一些冤假錯案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四中全會提出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我想問這對冤假錯案有什么意義?謝謝。
2014-10-30 10:15:10
- 姜偉:
產生冤假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錯案,需要多措并舉。這次《決定》提出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一項重大舉措。
我國的偵查、起訴、辯護、審判等訴訟制度比較完備。一般的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階段。但在司法實踐中,一些進入庭審的案件,常常因為偵查機關沒有收集或者沒有依法收集關鍵證據,未達到定罪標準。這種情況下,法院如果判被告人有罪,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如果判無罪,又要承受社會各方面壓力。
2014-10-30 10:16:47
- 姜偉:
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這是落實刑事訴訟法“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基本原則的重要舉措。按照法律規定,案件偵查終結的證據標準、提起公訴的證據標準都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與審判階段作出有罪判決的證明要求是一致的。
公正始于偵查,如果偵查機關在搜集、固定證據時偏離了公正要求,案件就不會有公正的結果。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要求從偵查環節開始,就必須全面、規范地收集、固定證據,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經得起法庭調查、質證、辯論的檢驗,從源頭上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進入審判程序,確保案件裁判的質量,有效避免冤假錯案。
2014-10-30 10:17:41
- 姜偉:
強化以審判為中心,也是要充分發揮律師依法維護當事人權益、實現司法公正的作用。律師在法庭上,可以參與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辯護或代理意見,對有效防止冤假錯案具有積極作用。
2014-10-30 10:18:10
- 德國記者:
第一個問題,你們這次強調公開性,但是歷來你們都沒有發表死刑的數字,會不會在下次人大會發表這些數字?第二個問題,關于大赦的問題,在其它國家都會出現總統簽署大赦令的情況,我想問問在中國有沒有關于大赦的相關規定?
2014-10-30 10:18:19
- 姜偉:
關于死刑數字的問題,因為數字的問題由法院系統來掌握,我目前不了解這方面的情況,所以無法回應你的問題。第二個問題,我們國家關于赦免的問題一直在討論和研究,根據中國的國情和司法實踐要求,目前還沒有形成具體的赦免制度。謝謝。
2014-10-30 10:22:33
- 北京青年報記者:
剛剛您在念四中全會《決定》的時候也提到,我們要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但是有觀點認為,現在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是陪而不審,我們具體如何完善,保證公眾能夠具體參與到審判中來?謝謝。
2014-10-30 10:23:39
- 姜偉: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最直接形式。長期以來,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這次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一是擴大參審范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目前,各級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相對較少,有的法院只有幾個陪審員,成為常駐法院的“專審員”,而且參審的案件不多。為此,《決定》要求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案件的范圍,完善隨機抽選陪審員方式,提高人民陪審的公信力。
2014-10-30 10:24:02
- 姜偉:
二是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人民陪審員評議案件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方面與法官享有相同權力。要求對法律知之不多的人民陪審員,參與法律適用問題的審理、裁判,往往導致陪審員不會、不敢或者不愿發表意見,導致“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的現象。因此,全會《決定》提出,要對陪審員和法官的職能進行科學分工,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
2014-10-30 10:24:46
- 深圳衛視記者:
我們注意到這次《決定》中特別提到對重大改革要做到于法有據,同時對于立法方面要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請姜主任幫我們梳理一下,究竟怎么來銜接改革和立法之間的聯系,哪一方面更占據主動權呢?謝謝。
2014-10-30 10:25:19
- 姜偉:
法治領域的改革在這次《決定》中規定的內容比較多。法治領域的改革,包括司法體制改革,要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證國家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所以《決定》提出改革要依法有據。具體有這樣幾個要求:
2014-10-30 10:26:22
- 姜偉:
第一,要加強對改革的頂層設計,把改革的頂層設計與完善立法的決策有機銜接起來。在確定改革方案的時候,要與需要修改的法律同步研究。第二,在改革中需要調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啟動改革,不能以改革為名,破壞現行法律,損害法律權威。第三,一些改革舉措,需要突破現行法律,但是修改現行法律條件又不具備,需要試行一些改革舉措為修改法律積累經驗、創建條件的,要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序授權有關部門啟動改革或者試行改革。比如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部分城市試行刑事案件訴裁程序,就是一個例證。第四,一些不涉及法律調整的改革,比如工作機制的改革,鼓勵地方在法律框架內積極探索。關于法治與改革的關系,我就談這么幾點意見。
2014-10-30 10:37:32
- 東方衛視記者:
在過去幾年中,我們看到很多民眾遇到問題的時候,他們更愿意用信訪的舉措來主張自己的權益,而不是走入法院用司法的程序主張權益,您怎么看民眾這種信訪不信法的狀況,如何改變這種狀況,重塑司法的公信力?謝謝。
2014-10-30 10:43:20
- 姜偉:
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確實有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不合理的問題。針對人民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有關部門已經在這方面進行了探索。目前從實踐中來看,影響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問題主要有三個環節:
一是入口問題。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怎樣能夠納入司法程序,讓法院審理。四中全會這次提出了重大的改革舉措,就是改革法院的立案機制,由立案審查制轉為立案登記制,要求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二是程序空轉問題。有些案件在司法機關審理,盡管法律程序走完了,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就是解決程序空轉問題,讓人民群眾的合法訴求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得到解決。
三是維護司法權威。確有一些案件經過法院的審理,判決是公正的,這時候我們要維護司法權威,要服從法院的裁判,但對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有關部門要通過司法救助等方式加以解決。謝謝。
2014-10-30 10:44:24
- 中新社記者:
司法人員在履職的時候有時會受到外部干預,請問《決定》在防止人為干預案件方面有什么具體的要求和舉措?謝謝。
2014-10-30 11:00:09
- 姜偉:
司法權是居中裁判的權力,任何非法干預都會導致不公正的結果,影響司法公信力。在實踐中,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時有發生,有的黨政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損害了司法公正,影響十分惡劣,教訓非常深刻。為防止人為因素干擾司法活動,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有以下幾項:一是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求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三是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其律師,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違法違紀活動。此外,《決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這些舉措對于保障法官、檢察官嚴格司法、秉公辦案具有重要意義。
感謝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也希望新聞界的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中國的法治建設。謝謝大家。
2014-10-30 11:01:51
- 主持人 胡凱紅:
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姜偉先生,謝謝各位!
2014-10-30 11:06:56
圖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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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主持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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